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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0-10 
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省高速联网中心、厅信息中心,省路政总队: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9月29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

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的通知》(交法明电〔2016〕1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交法发〔2016〕9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权力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坚决破除制约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务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交通运输部门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落实到位,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更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积极做好简政放权工作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交通运输部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配合做好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持续精简省本级审批事项,提高放权的协同联动性,对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审批业务指导,加大帮扶和保障力度,确保基层接得注管得好。落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继续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导和督促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等,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情况,提请省政府再精简一批交通运输省本级权力事项,配合做好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按要求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建立交通投资审批清单,加强对系统内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使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对涉及交通运输的审批事项,要明确标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按时办结。(厅规划处、厅建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继续做好交通运输部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按要求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积极推进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厅组织人事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落实收费清理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公路水运收费清理政策,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大力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交通运输企业负担。(厅财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继续配合商事制度改革。继续配合做好先照后证等改革后续工作,积极配合推广工商注册登记双告知制度,组织做好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信息对接等工作。(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交通运输省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建省本级交通运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目录库,研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则,强化随机抽查的结果公示和结果应用,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加强对公路建设、水路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市场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随机抽查在监管执法工作的比重和分量,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推进信息化智能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现场电子取证和检测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网络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在线即时监管。通过智能化执法终端,利用移动执法记录、电子案卷等手段,探索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逐步实现监管和执法的全程信息化。(厅法规处、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交通运输监管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创新信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信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建立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共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约束机制。(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检查抽查、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现场监测等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对公路建设市尝道路运输市场等的风险监测分析,掌握高速公路及隧道桥梁等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道路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及危化品运输经营等重点领域经营活动状况,提高发现问题和研判应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探索开展审慎有效监管。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互联网+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既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2.简化优化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程序,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切实做到审批工作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对交通运输领域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审批事项,组织制定详细的审查标准规范。砍掉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可不再要求提交。(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省厅成立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阳光下操作、规范化管理”为目标,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要求,组织厅机关及厅直属相关单位集中办事窗口整体进驻省临时集中办事大厅并正式运行,创新政务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干事创业。(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大力推行网上在线办事。加快建设集网上办事、实时查询、咨询投诉、阳光政务、电子监察等多位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及后台信息管理系统,与相关联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尽可能实现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在线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信息互联共享水平。建设、整合、完善现有各类业务系统和信息平台,管理和维护交通运输企业、营运车(船)、从业人员等基础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公共信息。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内部、交通运输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信息联通,强化部省联网建设工作,促进区域间信息交换共享。(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作出了明确部署。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省委、省政府坚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各项工作。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明大局、顺大势,坚决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交通运输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当好先行、作好表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整体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表,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强化指导考核。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改革进展的督查考核,创新督查方式,明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考核评估,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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