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交通违法超过45天了吗?
2016-01-19
目前仍有4万多辆本市车未按法规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图为昨日在交警监控中心,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调试。深圳商报记者肖兵峰摄
深圳商报记者郑思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从今日起,2015年11月1日以后产生的45日交通违法未处理、已被通知停驶车辆,仍上路行驶的,将被交警扣车,罚款300元。去年11月份以来,本市车产生的16.9万宗交通违法,及时处理率提高至61.9%。
该项法规仅针对本市车辆
深圳交警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四十五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通知停驶后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并可以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深圳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表示,该项法规主要针对的是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包括交警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开出交通违法告知单的情况。
从时间上来看,针对的是自2015年11月1日以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违法发生之日起超过45日内未处理完毕的,对相关机动车依法停驶;去年11月1日前机动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超过45日未处理的,不列入停驶范围。
另外,现阶段查处的为深圳粤B牌照的机动车在深圳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违法。外市机动车在深圳发生的交通违法或深圳粤B牌照的机动车在深圳以外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暂不纳入查处范围。
去年11月以后交通违法
处理率提高15倍
市交警局科技处监控科副科长刘义表示,去年11月份公布该项规定以来,违法处理速度提高了15倍。据交警违法系统统计,2015年1至10月查处交通违法202万宗,其中本市车违法170万宗,在45日内处理的仅有6.5万宗,占3.8%;实施新政后,去年11月份查处的本市车16.9万宗交通违法中,45日内及时处理的有10.5万宗,及时处理率提高至61.9%。
据统计,目前仍有46476辆本市车未按法规及时处理违法。其中,违章1宗未处理的有42027辆,已查扣88辆;违法2至5宗的有4552辆,已查扣77辆;违法6宗以上的有71辆,已查扣20辆。
通知停驶后仍上路行驶的
处罚款300元
深圳交警通过多种渠道告知车主违法信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生后45天未处理的,深圳交警将发送停驶短信通知车辆登记人,无登记手机信息的,将于48小时内邮寄告知。对于既无手机登记信息,也无法邮寄的,交警局将每月在其官方网站(http://www.stc.gov.cn)上公告。
深圳交警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处300元罚款。从2016年1月15日开始,对于已通知停驶仍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将面临300元罚款。
从今日起,通知停驶后仍上路行驶的车辆上路或可能被查扣。刘义表示,深圳交警将通过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的272套“天眼”设备,对违反停驶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全天候、不分节假日地进行查处。“天眼”设备覆盖全市北环大道、滨海大道、滨河路、深南大道、深南路、宝安大道、南坪快速、水官高速、广深高速等84条道路。
初期每周
仅处罚一次
刘义表示,为了避免车主在不知道违法的情况下多次受罚,对于违反停驶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同一天被“天眼”设备识别多次,按1次进行处罚,在该项法规执行的初期,每周同一车辆只处罚1次。处罚一周后深圳交警将根据处罚情况进行评估,调整处罚策略。
该项法规公布后,引发了不少市民的质疑。一些市民表示,如果车主登记的手机号和邮寄地址均有变动,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收到违法通知,车主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罚很不合理。
深圳交警表示,可通过注册“星级用户”进行登记手机号码,随时了解车辆的动态。目前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已经注册70余万人,办理各项业务共计274408宗。其中驾驶证业务10361宗、行驶证业务2831宗、缴费业务248477宗、交通违法打单10947宗、首违免罚1792宗。市民可以通过深圳交警手机APP、支付宝深圳交警城市服务、深圳交警微信服务号、网上深圳交警等方式注册“星级用户”进行登记,及时了解到交通违法,随时在线处理违法,避免因未及时处理违法再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