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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2016-01-15 
每月25日定为

交通违法曝光日

主要针对六大类违法行为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使交通违法曝光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每位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省交警总队决定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在今后每月的交通违法曝光日,将主要针对这六种情况予以曝光:专业运输单位的严重交通违法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行为;出现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个人;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追究情况;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道路隐患点段、事故多发路段发生的违法行为;其他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问题。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每月要自行组织一次曝光活动,并将曝光的内容于每月25日前上报省交警总队,交警总队将选取各地上报的典型案例于每月25日进行统一曝光。

作者:王译博

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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