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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手续没警示标识司机私载剧毒危化品上高速
2015-12-25 
没有相关手续,却私自拉载剧毒化学品上高速。今日,省高速交警向社会通报了一起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审批运输许可证,私自运载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案件。

12月22日12时许,高速二支队九大队民警巡逻至S46五保高速公路五台服务区时,两辆载有集装箱的货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两辆原本在服务区休息的车辆,发现驶来的警车后,竟然立即朝服务区出口驶去。经验丰富的民警张志国觉得这两辆车肯定“有问题”,立即驾驶警车在服务区出口处将这两辆车截停。

民警绕着这两辆车看了一圈,并未发现异常。可在询问司机所载货物时,司机说是拉的集装箱,不知其中为何物。民警要求其出示货运单据,司机巧言搪塞,就是不肯配合。这些怪异的举动一一印证了民警的猜测,这两辆车一定有问题。民警要求司机打开集装箱后部,司机说钥匙在老板手中,他们无法打开。见司机不肯配合,民警立即爬上集装箱顶部,发现一个硕大的罐体竟隐藏在集装箱之中。司机见状还在抵赖,说不知道拉的为何物,民警立即对两辆车的驾驶室进行检查,终于在驾驶室内找到一张发货的过磅单据。两名司机再也无法狡辩,支支吾吾地道出了详情。

原来,12月22日6时许,这两名司机在孝义一家化工厂装载了50吨液氯,准备去往河北沧州临港永兴化工有限公司。这精心设计伪装的集装箱,正是为了躲避沿途检查。民警经公安网查询,这两辆车并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审批运输许可证,且车身无任何运载危险品货物的警示标识,属于私自运载剧毒危险化学品。

目前,高速二支队九大队已经上报省公安厅及省安监局,这两名司机已经转交地方公安做进一步处理。由于涉嫌私自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行为已达到刑事处罚标准,这两名司机将面临刑事处罚。

高速交警表示,公安交警在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体系内,属于滞后环节,一旦一辆私自改装、隐蔽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时,已经存在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针对危险化学品车辆管理一定要从源头堵漏,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管理,禁止为私自改装、隐蔽运输的车辆灌装剧毒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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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是什么?

液氯化学名称液态氯,为黄绿色液体,沸点为-34.6℃,熔点-103℃,在常压下即汽化成气体,吸入人体内能严重中毒,有剧烈刺激作用和腐蚀性,在日光下与其它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和爆炸。对眼、呼吸系统黏膜有刺激作用。可引起迷走神经兴奋、反射性心跳骤停。液氯属于国家规定的二类危险化学品。

作者:杨晶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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