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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再次延期宣判法院:虽为个案争议较大
2015-09-19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今日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对于“原告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该院正依照程序进行内部讨论研究,很快将确定最终意见;同时,已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通报称,本案虽为个案,但是社会关注度极高,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该院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程序进行内部讨论研究,很快将确定最终意见。

这起被称为“专车第一案”的官司事发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山东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

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

201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于4月15日开庭。由于事发在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该案适用旧法应于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存在特殊情况依法可以报请高级法院延期。

2015年6月18日上午,专车司机陈超的代理律师发布消息表示:“当事人亲自前往法院询问了该案的审判长,审判长告知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了延期审理的申请,明确了将延期三个月作出判决,应该在2015年9月17日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今日通报,已上报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该案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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