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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集团原总会计师受贿390余万元获罪
2015-06-03 


  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下属机构工作人员款物合计价值390余万元,6月1日,汝阳县法院公布了中铁隧道集团原总会计师裴广进涉贿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裴广进有期徒刑12年半,处没收财产30万元;裴违法所得价值390.731万元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指控,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裴广进利用其担任中铁隧道集团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下属机构工作人员黄某等人送给其的现金351.7万元,购物卡26.8万元、加油卡2.3万元,价值6710元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1000元联想X1电脑一台,价值15600元的佳能5D2单反相机一部,价值28000元的佳能5D3单反相机一部,价值18000元的和田玉一块,价值35000元的100克金条一根,款物合计价值3907310元。为下属机构在贷款额度、授信额度、办理银行保函、审批借款、资金使用、上缴管理费、建设资金等方面予以帮助、支持。

  裴将上述收受的赃款用于家庭支出、投资理财、给情妇购买房产和日常消费支出等。其中给情人楚某某的钱共有170万元左右。法院认为,被告人裴广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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