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速公路系统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
免费通行部署会昨日举行。会议公布了湖北省
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
通行费实施方案,据方案,免费通行的范围为每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免费时段从第一日的零时开始,最后一日的24时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
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及以下的载客车辆,包含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收费公路重大
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的细则基本一致。
免费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仍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ETC专用车道将继续开通,并将经过特殊技术设定,确保小客车当时的通行费金额为零。
为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确保长假期间的道路安全通畅,会议还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警部门、监察纠风部门、气象国土资源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出了相应要求。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职责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多沟通交流,多共同应对,多整合资源,达到一个让各方满意的效益,确保免费通行首战告捷。”这是所有成员单位对自己的要求,同时也符合社会各界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