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路产的完整、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建立和健全我区公路路产损坏民事赔偿的长效运行机制,我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认真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2月11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并请注明提出意见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古丽美热,电话:0991-5281046,电子邮箱:439131742@qq.com,传真:0991-5280311;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交通运输厅,邮编:830000。
2020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新疆公路路产损害赔(补)偿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