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部分路段
2017-12-27
一、项目概况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起于三门县六敖镇,与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终于温岭市城南镇附近接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全长102.366公里,沿线所经县市主要有三门、临海、椒江、路桥和温岭。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采用 100km/h,路基宽度采用 33.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初步设计总概算核定为240.0256亿元,建安费169.2452亿元。项目收费期15年。
鉴于台州市财力有限、资本金筹措困难以及指挥部工程管理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实际,根据省发改委〔2014〕570号文件精神,台州在前期研究建设模式的基础上,与部分央企、上市公司和省龙头施工企业进行深入洽谈后形成方案。经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意,以及浙发改函〔2014〕431号文件批复,最终形成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部分路段“PPP”模式融资建设方案。
采用“PPP”模式路段:施工总承包路段总长48.885公里,桩号K99+000~K147+768,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73亿元(其中三门县境内30.644公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42亿;临海市境内16.338公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28亿;椒江区境内1.903公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3亿)。
二、运作模式
(一)采用“PPP”项目的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
本项目已成立项目公司(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社会资本融资的20亿资金,其中4亿作为资本金在中标签订PPP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到账,占项目公司股份5%,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其余16亿资金在中标签订PPP合同后30天内到账8亿元,剩余8亿资金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分两批(每半年到位一批,每批4亿元)到账,账号在PPP合同中明确,16亿资金约定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年内按每年20%返还(可酌情提前回购),同时回报从到账之日起按实际占用资金按年6.5%标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20亿资金进出方案:16亿资金进入浙江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4亿作为资本金进入项目公司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浙江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决议承诺,进入母公司的16亿资金由母公司负责回购,并提供11亿信用担保和5亿土地担保。具体由母公司相关股东和相应县市区政府提供承诺。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社会合作人选择机制及目前工作进展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PPP模式融资和部分路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模式。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2015年6月2日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招标公告,定于2015年7月16日开标。招标文件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及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571号)为依据。
三、经验借鉴
(一)主要领导重视推进了工作进程
“PPP”模式从提出到考察、探索,到合作单位的洽谈,以及最后模式的确定和招投标文件的形成,都得到了省、市主要领导,以及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工作推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各部门通力协作,组建专业班子运作是关键
在“PPP”模式运作过程中,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各业务处室给予了政策、技术上的指导;台州市政府特别组建了专业班子,涵盖交通、财政、法制等十几个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到“PPP”模式探索的全过程。
(三)寻求政策性支持是难点问题的突破口
在“PPP”模式运作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难点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积极寻求政策性支持,研究和吃透中央、省的相关政策要求,在政策的框架下,结合项目实际,突破了许多难点问题。
(四)国内知名专家指导,发挥了很大作用
指挥部在研究过程中,专门请了交通系统知名专家把关和指导,在许多关键问题上,经知名专家点拨后,解决思路就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