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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部分交安企业投标行为和处理情况进行公布
2016-10-16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部分交安企业投标行为和处理情况进行公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部分交安企业投标行为和处理情况进行公布近日,省厅对部分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从业企业的投标行为和处理情况进行公布。

在广东省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项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JA2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康桥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放弃中标资格,JA4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添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书面放弃中标资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以上两家第一中标候选人均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在平远(赣粤界)至兴宁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活动中,JA2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添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发函放弃中标资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该第一中标候选人均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省厅决定对山东康桥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添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山东康桥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参加投标资格一年,取消广东添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参加投标资格二年,并给予公告。

在广东省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JA2标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收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业绩、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省华晟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人员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函件。经招标人书面函询,以上两家企业在招标人两次发函要求限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均不予配合,未按期提供原件备查,以致招标人迟迟无法查证真伪。省厅通知要求招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异议投诉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对投标承诺和履约情况进行重点管理。

以上从业单位的投标行为按规定记入该企业在广东省交通建设信用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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