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第1309号关于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对交通项目特别是贫困地县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提案
2016-09-26
政协提案第1309号关于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对交通项目特别是贫困地县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提案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对交通项目特别是贫困地县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经我部认真研究并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站的决定》,我部编制完成了《“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十三五”期,我部将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交通项目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对现有不符合安全通班车要求的通村公路进行适当扩宽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有序推进人口较多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在“十二五”车购税投资补助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投资规模和补助标准上均有大幅增长,国家高速公路中央补助标准由“十二五”平均占项目总投资的15%提高到25%以上;普通国道中央补助标准由“十二五”平均占项目总投资的30%提高到50%左右;通乡、通村硬化路车购税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工程造价的70%以上,进一步减少地方政府资金筹款额度,降低筹款压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资金将主要用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其补助标准将与车购税投资补助标准保持一致。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