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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6-01-22 
1月20日下午,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薛恒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绥中县、凤城市、阜蒙县政府分别做了农村公路改革工作经验介绍。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分别对《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薛恒副省长指出,深化农村公路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要求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对有效解决制约我省农村公路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推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明确重点,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改革。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千方百计抓好落实。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承接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盛市、县各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监管到位。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加大行业指导和监管力度,确保有效维护农村公路路网。四是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认真做好改革过程中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省交通厅厅长葛乐夫在讲话中总结了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今年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根据省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4年我省在阜新市、黑山县开展了农村公路改革试点,2015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23个县区。农村公路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一要抓好责任落实,建立以县为主的责任体制。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严格对乡镇、村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二要抓好资金保障,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县级交通部门要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制度管理,自觉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要抓好机构调整,健全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地理顺和调整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合理配备乡政府和村委会中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人员和设施,把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到实处。四要抓好规划计划,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各县区交通部门要按照我省交通运输发展五年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大中修工程三年滚动项目库,不得擅自调整计划,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五要抓好制度考评,提高规范化养护管理水平。加快制定出台农村公路建设、大中修、养护管理、路政管理、质量监督、检查考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加大检查考评力度。六要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健康发展。按照全国农村公路现场会明确提出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会议现场

薛恒副省长在会上讲话

郭富春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葛乐夫厅长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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