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安全评价管理指南(试行)》出台
2015-05-14
为加强公路行业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管,规范我省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日前,省公路局出台《福建省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安全评价管理指南(试行)》。《指南》明确我省普通专养公路重大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机构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指南》指出,建设单位在从事重大涉路施工时,要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在受理涉路施工许可申请后,组织路政、养护工程、安全、总工等开展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涉路施工许可材料的,将不予行政许可。
重大涉路施工事项具体为以下六种:公路、铁路、管道廊道(输油、输煤、输气、输水)、线缆(10kV以上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等设施跨越与穿越公路的涉路施工;与二级以上公路平面交叉、在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加油加气加电站接入到二级以上公路的涉路施工;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平行公路架设或埋设的可能造成危险的涉路施工;利用桥梁、隧道、涵洞等公路构造物铺设管线的涉路施工;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涉路施工;其他重大涉路施工活动。(省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