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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2015-02-24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19号,以下简称《办法》),强化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工作的监督,对《办法》中的有关措施进行深化、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的规定,起草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市市政公路巡查管理处的工作职责。市市政公路巡查管理处负责本市市管道路、市内六区区管道路和外环线以内新四区区管道路上管线井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并进行相应的监督执法。

二、明确了对管线井维护管理的监督执法程序。实施细则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执法方式和执法程序。列举了开展监督检查的5种处置情形,细化了开展行政处罚的具体依据和5种裁量幅度,规定了5种不同情形下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方法,限定了实施行政强制的具体措施和方式。

三、明确了管线井维护管理责任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日常维护管理义务、申请行政许可义务、按标准缴纳行政规费的义务、对道路损害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承担民事赔偿的义务等。

四、明确了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的主体由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对象为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内容包括各类管线井的日常维护管理状况、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巡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责任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管线井问题处置情况等;考核的结果,将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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