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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高速公路的价值如何释放
2015-12-02 
继2014年4月1日梅观高速公路梅林至观澜段取消收费后,深圳再次“大手笔”回购4条高速公路。根据协议,这四条高速公路将于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免费通行,这是深圳送给市民的一份春节福利大礼包。(12月1日《深圳晚报》)

高速公路收费之争由来已久,相关利益主体素来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让人丝毫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深圳所开启的“回购模式”,无疑提供了不一样的思路。此举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免去了公众缴纳过路费的负担,大大降低了运输物流成本。按照预想,“免费通行”之后,势必会带来一连串的撬动效应。比如说,推动土地连片开发,实现城市一体化发展等等……在此事上,“深圳试验”、“深圳经验”又一次被众人寄予了厚望。

其实,应该看到的是,深圳此次大手笔回购,还是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深圳拥有着极为可观的财政积累,具备操作巨额回购的现实条件;另一方面,上述几条收费公路横亘在新老地块之间,客观上造成了用地分割、加剧了城市区隔!所以,对深圳而言,有针对性地回购收费公路,既有必要性又有物质基础,一切可谓水到渠成。在这一过程中,天价的回购款,绝对不应简单被视作是“让利于民”,而应该被看成是这座城市未来投资的一部分!

无论是当初“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是今日如深圳这般“回购公路”,其核心主旨实则都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相信交通设施对发展的拉动效应。然而,有所区别的是,过去这种“拉动”,更多表现为以基建拉动内需、就业和产能;而现阶段这种“拉动效应”,则主要体现为促进了信息、资源、地域的互联互通……需要追问的是,“过路收费”模式,在多大程度上抑制了高速公路功能的充分发挥?如果采劝回购”,其所释放的价值,又能否冲抵财政开支?

汤彩银(四川市民)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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