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委常委、副市长丁习文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出五点要求
2015-11-27
近日,在莱芜市组织召开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观摩督导会上,莱芜市委常委、副市长丁习文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区要认真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部署。交通运输部门要成立专项督查组,配合省督导组加强对各区的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定期在《莱芜日报》上公示工程进展情况,督促各区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各区要破除等待、观望思想,积极行动,加强经验交流借鉴,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统筹安排各类资源,抢抓工程进度。三是提高标准,确保质量。工程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通过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打造优质工程。对于正在建设的工程,要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坚持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已经完成施工但标准较低的工程要着力优化升级。四是咬定目标,强化措施。紧紧围绕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各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进展较好的工作,争取超额完成任务;对进展较慢的工作,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迎头赶上。五是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抢抓省政府优惠贷款政策机遇,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工程投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