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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成效显著
2015-04-21 
莱芜市交通运输部门在营运性“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中,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截止4月13日,货车淘汰6307辆,淘汰率93.1%,客车淘汰17辆,淘汰率45%,公交车淘汰111辆,淘汰率42.2%,营运“黄标车”总淘汰率达91%。一是组织领导有力。专门成立“营运黄标车淘汰领导小组”,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确保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利用展板、宣传单、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向车主业户广泛宣传淘汰营运黄标车的重要意义以及黄标车限行、提前淘汰补贴、“黄改绿”等相关政策,做好车主业户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密切部门联动。积极配合环保、公安部门开展工作,先后联合印发了《莱芜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细则》、《莱芜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发布了《莱芜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治理企业名单(第一批)》公告,为黄标车淘汰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和标准。四是严格行业监管。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鼓励车主业户积极主动淘汰注销营运黄标车,对超期黄标车不予罚款,按淘汰报废车辆处理;对三年以上未参加年度审验的老旧车辆予以登报公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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