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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公路管理局喜获全国文明单位
2015-03-16 
近日,莱芜市公路管理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近年来,该局始终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公路行业”的工作方针,以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一是工程建设支撑文明。累计投资12亿元,建设改造公路237公里,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97.7公里。二是公路养护展示文明。全力打造“畅安舒美”莱芜公路,建成文明样板路150余公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占到管养里程的67%以上,公路综合好路率达到91%。三是运营管理传播文明。突出文明高效服务,加强收费公路运营管理,擦亮服务窗口。四是路政管理规范文明。积极实施以治理穿村路段“脏、乱、差”现象、集市非法贸易占道和“超载超限”运输为重点的“规范执法工程”,有力维护路产路权;组建成立全省公路系统第一个路政国旗班。五是行业文化提升文明。建成省级文明单位6个,全力打造“1+6”行业品牌,即“鲁中正道,路顺人和”的总品牌,和“学文、明礼、身正、道远”的文明廉政品牌、“鲁中正道,德厚人和”的德育品牌、“筑鲁中正道,建一路和谐”的建设品牌、“正身修心,养成正道”的养护品牌、“路顺情深,迎客天下”的征收品牌、“情理相融,共守正道”的路政品牌等6个子品牌;提炼总结“六个一”公路文化,开办道德讲堂,编辑出版《莱芜公路文化丛书》,坚持文化引领,打造行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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