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青岛市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根据《2024年青岛市智能建造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实际,组织修订了《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标(2024版)》,进一步明确智能建造项目各阶段工作要求,细化评价标准。同时,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指导有关单位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科学编制智能建造实施方案,提高智能建造项目策划、应用水平,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取得实效。
现予印发实施,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