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绘工作要求
为全面、客观反应高速公路及长(汉)江大桥工程沿线地质条件,评价、预测工程地质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要求,现提出如下指引意见:
一、勘察单位应充分收集项目邻近地区的己有地质资料、试验数据、己有工程的勘察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等,对工程现场开展工程地质调绘。
二、工程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满足线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地质病害处理。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发育的地段,应扩大地质调绘范围,以满足安全需要为原则设置调绘范围。
三、勘察单位应在深入综合分析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调绘成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布置钻探、物探、试验等工作,科学合理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应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进行实地踏勘。
四、《工程地质勘察大纲》确定的勘察工作量,应充分考虑到地质情况难以精准预测的特性,应留有足够冗余。
五、《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应说明劳务分包的形式及双方权责,并建立对分包单位的质保体系。
六、勘察单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按照《湖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信用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