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及配套评价标准
2024-05-07 来源:福建住建厅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工程监理行业信用综合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业秩序,省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及配套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厅工程处。

  传真:0591-87601285,电子邮箱:fjgcc2019@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闽建办建函〔2024〕17号附件.doc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