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主编的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公路工程碳排放核算导则》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按照《中国公路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响应,自愿反馈。
《意见反馈表》(附件2)需于2024年4月19日前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复函,将按照无异议处理。对于提出意见质量高的单位代表及个人,将邀请其作为专家参加送审稿评审会议。
编制过程及简介:《公路工程碳排放核算导则》于2021年12月在我会立项,2022年3月通过大纲评审。本导则主要对公路工程前期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养护阶段、拆除阶段碳排放的计算边界、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各等级公路的碳排放测算与核算。
联系人:黄山倩
电话:010-5827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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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中国公路学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