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青岛市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对我市具有青岛特色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且现行省、市计价依据缺乏定额子目的项目,我局组织编制了相关补充计价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计价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计价依据由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青岛市建设工程“三新”补充计价依据(二).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