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津冀三地协同编制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编号为DB13(J) 8528-2023)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5.2、7.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规程》(编号DB13(J)/T183-2018)同时废止。
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