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从业企业和人员行为,推动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厅组织对现行本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开展修订,现对修订后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 修订背景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项目效益的前提和基础。随着公路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由于现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制定时间较早,在管理过程中暴露出对市场发展指导性不强、适用范围较窄、不能全面适应高质量发展形势要求等问题,亟需在制度层面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提高本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能力水平。
二、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五条。主要内容有:
(一)厘清职责边界。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原则,针对本行业事业单位改革后带来的管理体制和职责职能变化,进一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交通建设中心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活动的监管职责。明确社会资本投资人和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从业单位、人员的质量责任终身制。
(二)调整使用范围。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将适用范围扩大至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参照执行,真正形成规范和指导全省各级公路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制度。
(三)提升设计质量。紧紧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筑牢勘察设计这一工程建设基石。一是严格设计品质要求。提高设计质量要求,初步设计路线方案原则上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加强设计方案比选,从严控制随意调整设计方案导致工程规模变化的情况。针对性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绿色公路”“智慧交通”设计,提升精细化和耐久性设计水平。加强标准化设计,推广桥梁和小型构件集中预制,鼓励企业制定推广标准图,提升工程质量,节约施工成本。二是着重加强安全设计,强调防灾抗灾设计,严格核查临时设施选址,加强行洪设计验算,完善桥隧安全风险评价和公路工程安全性评估规定,从源头确保工程本质安全。三是积极贯彻新理念,加强绿色低碳设计,强调“生态选线”,集约节约利用线位资源,加强废旧材料资源化设计,减少碳排放。加强数字设计,鼓励运用新型信息化手段优化勘察测绘工作流程,提高勘察成果数字化水平。推广BIM技术设计,推动设计成果BIM形式交付。
(四)夯实咨询作用。实行“全过程咨询”模式,将设计咨询审查覆盖公路建设全过程。推行“动态咨询”,要求咨询审查与项目勘察、设计同步开展,将主要意见消化在设计过程中,避免重大问题事后评判。完善咨询审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咨询单位的技术支撑和事前把关作用。
(六)强化信用惩戒。加强信用约束,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规模发生较大变化、土地重新预审等情况的,纳入年度信用评价管理。加大对投资人及建设单位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列明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的各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