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编制、发布及使用制度,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格信息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5月1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造价总站。
传真:0591-87613711,电子邮箱:505710410@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闽建办筑函〔2023〕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