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经报部领导同志同意,现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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