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郊区公路分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北京市道路养护行业信用评价,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委制定了《北京市道路养护行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评价指标发布之日执行。每年1月31日前,信用评价结果在“信用交通北京”网站公示。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3:关于《北京市道路养护行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试行)》的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