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修编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23 版) 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2023 版) 印发给你们( 详见附件 1、2 )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3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发出投标邀请书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按本通知执行。除本通知所规范事项外,其他有关事项继续按照房建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16 年版)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16 年版 ) 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通知(黔建建通〔202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