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评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对《贵州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服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服务指南(黔交建设〔2022〕8号附件2)不再执行。
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贵州省内从事公路路基桥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的从业单位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等级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不再使用公路施工资质。同时招标要求资质条件为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以确认其资质可承担的业务范围。
附件:贵州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服务指南(2023年修订版).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