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勘设协〔2022〕15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吉建办〔2022〕66号)文件精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健康市场秩序,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协会组织相关专家,依据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等文件,对《吉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价(试行)》(吉勘设协字〔2016〕10号)予以修编,形成《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