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墙体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墙材革新,提高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建设,根据《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鄂建文〔2021〕36号)《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鄂建墙〔2021〕4号),结合我省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工作实际,现编制发布《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22版)》(以下简称《2022版目录》),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升新墙材品质
各地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2022版目录》要求,促进新墙材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绿色生产,健全新墙材企业管理,完善质量、环境、安全控制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符合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的新型墙材部品部件和满足墙体结构自保温一体化要求的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新墙材产品,提升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在生产新墙材产品中的利用水平。
二、加强认定管理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领导,督促新墙材认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初审职责,严格依据《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和《2022版目录》要求,对申报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进行初审。要加强对认定新墙材产品的日常监管。
三、加大推广应用
各地要鼓励引导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优先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加强新墙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建立完善应用标准体系,加大相关政策、标准及应用技术的宣贯培训力度,并支持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22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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