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统一验收尺度,提高消防审批效能,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请各地遵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对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本导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