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市场主体评分评价标准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园区管理局,各有关协会、企业、相关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在前期实施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的基础上,起草《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市场主体的信用评分(考核评估)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于10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厅对口处室、单位。
附件:1.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分标准(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工程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2.培训机构评估指标《建设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估指标意见反馈至人事处,电话65352821,
邮箱cyrcgzc_szjt@Hainan.gov.cn;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分标准意见反馈至建筑市场监管处,电话65352853,邮箱jianguanchu2021@163.com;
预拌混凝土、检测企业信用评分标准意见反馈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电话65346981,邮箱yk_zaj@hainan.gov.cn;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评分标准意见反馈至省建设标准定额站,电话65346894,邮箱zjk_dez@hainan.gov.cn;招标代理企业、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分标准意见反馈至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65335090,邮箱56424105@qq.com)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