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
2022-10-13 来源:住建部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3号),我部组织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uwenlong@icfw.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10003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附件:《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