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提高绿色建筑设计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2版)》(以下简称《审查要点》,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审查要点》及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各地在遵循《审查要点》的前提下,可制定本地区审查要求。
《审查要点》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2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