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针对煤炭开采、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等生态影响类行业,研究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类》(DB14/T 2447-2022,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已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6月30日正式实施。
《标准》由前言、十个章节及附录构成。十个章节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与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结论及建议。附录共2个,均为资料性附录,分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内容(生态影响类)、典型生态环境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要点。
《标准》的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填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体系、事中事后环境监督管理的空白,对于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重要意义,为山西省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