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22-06-08 来源:重庆住建委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建设,规范示范项目认定流程和补助资金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起草了《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2年6月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材料(纸质件或电子件)反馈市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人:杨友 ;

  联系方式:023-63672728,023-63670808(传真);

  电子邮箱:cqsjzjnc@163.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400014。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1.附件:重庆市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