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标定〔2020〕79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SH01-21-2020)》《上海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SHA1-21-2020)》等4本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满足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计价需求,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体系表2018》及《2017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编制计划》,《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SH01-21-2020)》《上海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SHA1-21-2020)》《上海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SH02-21-2020)》《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概算定额(SHA6-21-2020)》(以下简称“新定额”)等4本工程概算定额编制完成并经有关部门会审,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原《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0)》《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0)装配式建筑补充定额》《上海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10)》《上海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0)》及《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概算定额(2010)》(燃气管线工程)同时废止。
本次发布的新定额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SH01-21-2020)
2.上海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SHA1-21-2020)
3.上海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SH02-21-2020)
4.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概算定额(SHA6-21-2020)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