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满足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计价需求,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体系表2018》《2017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编制计划》,经有关部门会审,市住建委批准发布《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SH01-21-2020)》《上海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SHA1-21-2020)》《上海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SH02-21-2020)》《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概算定额(SHA6-21-2020)》(以下简称“新定额”)等4本工程概算定额,将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原《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0)》《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0)装配式建筑补充定额》《上海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10)》《上海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0)》及《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概算定额(2010)》(燃气管线工程)同时废止。
本次发布的新定额由市住建委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