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
2022-11-15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

  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为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企发展,《意见》中关于招投标,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1、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

  ◆2、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3、鼓励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4、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创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

  小编语:

  国家重大工程、重大战略项目投资额大,如果采用现金保证金,对于民营企业资金压力会非常大。以上意见的有效落实,民营企业参与这项目时,没有了资金压力。《意见》要求: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

  也就是说,在以上项目招投标中,招标人不能对民营企业区别对待,不能因为是民营企业就限制、排斥其参与招投标,民营企业有权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