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智能感知系统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智能感知系统建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境内
2.2项目概况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全长54.116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11.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此次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是: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的智能感知设施、传输网络以及宁夏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含宁夏国省干线公路网既有感知设施相关信息系统资源整合)的设计以及宁夏国省干线公路网云平台建设工程的设计。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服务周期:24个月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7资格评审: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