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9日晚上,根据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委托,长江芜湖航道处航道11115轮、航道11116轮圆满完成了池州长江 营运期桥区航道6座大型航标抛设和8座施工标志的撤除工作,保障了大桥营运和船舶航行的双重安全。至此,长江干线船舶碰撞桥梁航道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完成。
望东长江大桥和池州长江大桥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9年8月底建成通车,运行管理单位均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桥梁建成通车后仍按施工期航标布置,无桥柱灯、桥涵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船舶通航和桥梁安全,长江芜湖航道处多次与桥梁运行管理单位进行沟通,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也到两座桥梁现场进行了督促、检查,要求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按《航道法》要求设置桥梁营运期专用航标。2020年,交通运输部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望东和池州长江大桥营运期水上航标设置问题被列入长江干线桥区水域航道安全问题隐患清单,要求在2022年3月完成整改。
经过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长江芜湖航道处与桥梁运行管理单位的多次沟通协调,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完成了桥梁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方案,申请了长江航务管理局专用航标许可,并于2021年10月完成了望东长江大桥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工作,于2022年3月19日完成了池州长江大桥营运期水上航标设置工作,至此,长江干线船舶碰撞桥梁航道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完成。在长江干线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中,长江航道部门共走访桥梁运行管理单位220余次,开展桥区航道巡查4800余次,恢复桥区失常航标440余座次,发现并通报桥梁助航标志设置问题150余次。下阶段,长江航道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桥梁管理部门完成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相关工作,保障船舶通航和桥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