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是面向全国公路交通行业的权威科技奖项。2021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布起20日内(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我会将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认真处理。
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授奖前须征得授奖对象的同意”,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完成人获奖的,须征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
异议期满,上述公示项目将成为正式获奖项目,并视同获奖人同意接受该奖项。
联系电话:010-64288727
邮箱地址:chts-e@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309
附件:2021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示.pdf
中国公路学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