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要求,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制度,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于9月24日前将宝贵意见反馈给我厅。
联 系 人:隋成力
电 话:0431-88988616
电子邮箱:781290504@qq.com
附件:1. 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6日
附件1: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
附件2: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