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浙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3号),由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智慧工地评价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智慧工地评价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葛鑫钬,0571-87052842
附件:《智慧工地评价标准》(报批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