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修订说明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施工标准化和专业化分工,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结合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的建议,我处修订了《海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
修订稿以原细则为基础,增加了1项内容、删除了1项内容、修改了1项内容。
一、增加内容
第二十四条增加了“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计划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鼓励承包人和分包人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签订分包合同。”
二、删除内容
第二十二条删除了“承包人在一个项目中允许分包的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其承包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
三、修改内容
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定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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