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标发﹝2021﹞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