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规范高速公路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重庆市新建、改扩建、运营高速公路。
1.0.3 特殊路段包括连续长陡坡路段、小半径曲线路段、弯坡组合路段、隧道区段、主线出入口与隧道净距不足路段、特殊气候区路段等。
1.0.4 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应结合道路条件、地形条件、交通条件、环境条件、管理条件、经济条件进行总体设计,交通安全设施之间、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土建和其他设施之间应相互协调、配合使用。
1.0.5 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系统设计、重点突出的原则。
1.0.6 运营高速公路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设计,应对其道路、交通、环境条件及事故情况开展调查与综合分析,对既有交通安全设施使用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估。
1.0.7 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1.0.8 高速公路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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