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重庆市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21-03-04 来源:重庆 

  渝建科〔2021〕1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智能建造,规范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项目建设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渝建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重庆市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